因施工合同无效导致我的307万工程款无法要回该怎么办?


关于施工合同无效的判定以及其背后的理由
合同的合法性与房屋的基本结构一样,都是极其关键的。但是,如果施工合同被裁定为无效,那么接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将会像潮水一样涌现。以这307 万的工程款项是否需要回收为例,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为何这个施工合同会被视为无效。
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违背了法律和法规中的强制条款,那么合同很可能就失去了其法律效力。就像建造房屋一样,如果施工方不遵循国家的建筑规范,使用不合格的建材,那么就会被标记为红线。你可能在想,这些由国家设定的标准,其实都是为了确保我们普通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得到保护,我们的房屋应该能够承受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如果合同中的施工准则与国家的强制性要求相冲突,那么这份合同是否仍然有效?绝对不可以这样做!这就好比在街道上,每个人都需要向右走,你必须向左走,这样就不会乱套了。
再来讨论一下,没有相应的资格这件事。建筑行业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完成的,必须具备真正的能力和相关的资质。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要经营一家餐厅,那么你需要持有餐饮经营和卫生的许可证,而厨师也必须持有厨师的资格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建筑资格证书,而不同级别的资格证书可以处理各种规模的项目。如果一个小规模的施工团队并没有获得承接大规模建筑项目的资格,但却签署了这种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这就像是让一个刚学会如何骑自行车的人去参与摩托车竞赛,显然是不太适宜的。
在《民法典》中,对于合同的无效性有清晰的条款,这为我们评估合同的合法性提供了关键的参考。我们可以将《民法典》视为建筑行业合同中的“紧箍咒”。只要合同中存在违背其条款的行为,那么这个“紧箍咒”的念头,合同便会失效。
我之前确实经历过这样的情况。一个小型开发商,为了节约资金,雇佣了一个没有合格资质的施工团队来建造楼房。施工团队为了加速施工进度,进行了各种不规范的操作,并未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调查结果显示,当楼房的面积扩大到一半时,相关的部门前来进行检查,并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审查合同时,由于施工队缺乏合格资格,该合同被直接判定为无效。这家开发商真的很不幸,他们不仅需要拆除并重建楼宇,还要面对高额的罚款。这正是一个生动的实例,它揭示了违反规定和合同失效所带来的严重影响。这种情况在建筑业中并不罕见,我们都应该从中吸取经验。
工程款项无法追讨所带来的难题和影响
首先讨论资金链的断裂如何影响企业的运作,这无疑是一场令人恐惧的“恶梦”。试想,一个企业犹如一艘在浩渺大海中航行的船,而资金则是这艘船的能源。失去这 307 万,就像燃料即将耗尽,那船还能继续正常航行吗?这完全不可行!这家企业可能连基本的原材料都买不起,由于缺乏维护资金,他们的机械设备只能“趴窝”使用”。原先计划好的业务扩展方案,现在也只能无可奈何地被搁置一旁,成为了“吃灰”。以我所了解的一家建筑公司为例,它原本计划承接一个大型项目,希望能够大展身手,但由于工程款项未能收回,资金链突然中断,不仅新项目难以进行,甚至现有项目也几乎无法继续,面临着可能破产的危险。
再讨论一下工人薪资支付的影响,这无疑是涉及到民众福祉的重大议题。工人们辛勤劳作,期盼能够准时收到工资以维持家庭生计。如果因为这笔工程款项无法收回,导致工资无法支付,那该如何是好?工人们的内心是否能够感到安稳?绝对不可以这样做!这就像是承诺要为孩子购买玩具,但最终却违背了承诺,导致孩子深感失望。此外,这也有可能触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例如工人集体要求工资等,其影响是多大的。
从法律的视角来看,这件事也相当复杂。如果无法获得工程款项,很有可能会选择走上法律诉讼的途径。但进行这场官司,确实是一件既耗费时间又消耗精力,还需要大量资金的事情。如果缺乏充分的证据,很可能无法赢得法律诉讼,从而导致更大的经济损失。此外,一旦公司陷入法律纠纷,其声誉也可能会受到损害。在这个行业中,众所周知,如果你的工程款项无法收回并且还在法律诉讼中,那么还有谁敢与你合作呢?这就好比你在社交圈里被公认为不可靠,还有谁会愿意和你一起玩呢?
从现实的视角看,信誉的损害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了。当银行发现你连工程款项都无法收回时,你的还款能力肯定会受到质疑,这将使你未来想要贷款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供应商可能会对你心存疑虑,不敢再为你提供赊账。在没有银行的背书和供应商的深厚信赖下,企业的成长仿佛被束缚,无法自由行动。这 307 万若不返回,其产生的后果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必须尽快找到解决之道。
针对工程款项无法追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如何与对方共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在与对方进行谈判时,策略的运用是至关重要的,就如同下棋一般,每一个步骤都需要仔细考虑。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明白他们为何迟迟不付款,是因为资金流转上的问题,还是对项目的质量持有异议?只有准确地识别出问题的根源,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例如,如果对方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一个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为他们提供一些缓冲时间,同时也确保我们能够逐渐获得所需资金。然而,在这次协商过程中,我们必须谨慎处理态度,既不能过于强硬地封锁道路,也不能过于软弱以至于让人觉得容易被欺负。我们需要展现出真挚的态度来解决问题,这样对方才能真正感受到我们的诚意,从而使谈判取得成功。
如果协商这一途径无法成功,那么仲裁或法律诉讼这些法律手段就必须发挥作用。如果选择走仲裁,那么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就像选择医生,必须选择医术高超且口碑良好的。各个仲裁机构都有其独特的专业知识和处理方式,因此需要根据我们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此外,在仲裁的过程中,我们的“武器”即是证据,因此必须确保合同文件、施工记录和往来信函等证据都被妥善准备和准备。这批文件犹如战场上的“子弹”,数量越多,其充分性越强,我们取得胜利的可能性也就越高。
走上诉讼之路也是如此,必须对诉讼过程有深入的了解。从案件的立案阶段,到审判过程,再到最终的判决实施,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任何失误。在此过程当中,证据的搜集与整合也是非常关键的。我曾经处理过一个与此相似的案件,为了在法庭上取得胜利,我们的团队查阅了几年前的所有施工资料,并找到了那个时候的目击者。正因为有了这些确凿的证据,我们在法庭上取得了主导地位,并最终成功地收回了工程款项。
在建筑领域,实际上还存在一些传统的操作方式,这些方式可能会提高回收工程款项的机会。例如,揭露行业中的不良欠款者,让大众了解他们的不良历史,从而对他们产生舆论的压力。正如在这个村子里,如果有人犯下了不正当的行为,那么所有人都会知道,他在村子里就无法抬头。然而,在行动时必须谨慎,以免无意中损害他人的利益。行业协会可以作为调解的平台,它犹如一个大家庭中的资深成员,主动介入调解或许能为对方带来一些尊重。简而言之,为了追回那307 万的工程款项,我们必须采取多种策略和方法,这样才可能取得成功。
案例解析:
施工过程中,因对方拖欠进度款,导致实际施工人班组纷纷退场,对方不承认自己是实际施工人,后认定施工合同无效,307万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被拖欠进度款无奈退场
2018年1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位于河北邢台某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工程发包给张某,因张某无建筑施工资质,其借用建筑公司施工资质进行施工总承包。
随后,张某将其中的消防工程分包给徐某。2017年12月11 日,徐某与姜先生就小区 13、14、15、16、17号楼及此范围内地下停车场的消防工程,签订了一份《消防工程安装合作协议》,约定姜先生具体承包范围为设计图纸以内的消防室内消防工程。
关于工程款金额,协议第四条约定:“工程总造价为480万元,一次性包死价(如遇有超出图纸范围,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或因其他原因变更、拆除的另计费用)”。
姜先生最终承担该项目施工义务并享有全部权益,为实质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
合同签订后,姜先生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徐某不能进度拨付工程款,导致姜先生无法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于2019年9月11日不得已停止施工退场。
对方拒不支付工程尾款307万
在施工过程中,徐某及其指定第三人已向姜先生支付部分工程款55万元。但因徐某拖欠工程进度款,导致姜先生班组工人纷纷撤场并升级为群体性事件,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公司、张某共同审查确认了姜先生实际施工工程涉及的人工费,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了部分人工费423400元。
姜先生撤场后,对案涉喷淋工程未完工的部分,张某另行找到其他施工班组,由他们在姜先生已施工部分的基础上继续施工,直至完工。
2018年5月17日,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该小区房屋及地下停车场已交付使用。
关于姜先生完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金额,姜先生主张为其自行决算总价404万元(已扣除其未完成工程部分),扣除已经付款部分97万元,即徐某欠付姜先生工程款307万元。
姜先生在2018年—2021年间,一直在找徐某进行催要,徐某一直找借口拖延。姜先生也试图联系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公司、张某等各方协调工程款纠纷,但这几方均认为自己与姜先生没有合同关系,不认可其实际施工人的身份,更没有理由向其支付工程款。
搜寻证据要回307万工程款和利息
在使用浑身解数仍没有要回工程款的情况下,姜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经过天用律师对案情的分析,目前的重点在于要找到关键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
在收集证据之时,通过天用律师与当事人深度沟通,发现在姜先生施工期间,有另外一个相熟的班组也正在进行其他项目的施工。
通过这个关键信息,天用律师指导姜先生找到第三方证明人来证明我方当事人为实际施工人的身份。
在庭审中,天用律师拿出有力证据,四个被告方哑口无言。法院支持了天用律师的观点和诉求,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无效,但该工程已经使用,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原告姜先生主张按其自行决算金额给付工程款,被告徐某拒不出庭应诉,视为对该金额的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徐某支付原告姜先生工程款307万元,并支付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按每天200元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律师小结
关键证据的收集是一个案件胜诉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办案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千方百计找到突破点,成功达成要回工程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