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10年的工程款还能要回钱吗?
时间: 2024-12-26 16:56:06
9437
3576


关于拖欠工程款项的法律条款以及其时效性分析
在建筑工程的领域内,拖欠工程款被视为一个经常出现且难以处理的难题。深入了解与此相关的法律条文,尤其是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保障施工团队的权利是非常关键的。
首先,我们要讨论的是普通的诉讼时效。按照我国的《民法典》所述,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益保护的法律诉讼的有效期为三年。这表明,在工程款项被拖欠的情况下,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的那一天开始,施工方有三年的时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费用,当乙方意识到甲方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进行付款,并且自己已经达到了收款的条件时,他们就会开始计算接下来三年的法律诉讼时效。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中,时效的估算可能会有所差异。比如说,在出现诉讼时效被中断的情况下,诉讼时效的时长需要重新核算。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呢?正如施工方在这段时间内向欠款方提出过权益要求,如发出催款通知,或者欠款方之前已经承诺过还款,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法律诉讼的时效被打断。我曾经遇到过这样的工程团队,每当他们的工程款被拖欠时,他们都会每年向欠款方发送催款信,这导致了诉讼的时效性不断地被重新评估。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题目中所提及的10年的拖欠情况。这要求我们细致地判断是否已经超出了规定的时间限制。如果在这10年的时间里,没有出现任何可能导致诉讼时效被中断或暂停的情况,那么从外观上看,这已经超出了三年的诉讼时效。然而,如果施工方能提供特殊情况的证据,那么情况就需要另行考虑。例如,当施工方持续受到欠款方的欺骗或威胁,使其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法律诉讼的时效性可能会受到暂停。
此外,存在一种独特的合同形式,它可能对诉讼的时效性产生影响,即分期执行合同。假如工程款项是分阶段支付的,那么法律诉讼的时效性将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工程是分三个阶段进行付款的,而最后一个阶段是在工程完工后的第五年,那么诉讼的时效应该从这一年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工程开始时被拖欠工程款项的那一刻开始。
在建筑工程法律的专业范畴内,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及时效性的计算方式都表现出极高的精确性。当施工方遭遇工程款的拖欠问题时,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因为对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而错失了法律诉讼的时效性,那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就如同鸭子被煮熟后飞走了。因此,不管是建筑公司还是独立的施工人员,他们都应该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深入的了解,这样在面临工程款项拖欠的情况下,才能迅速并有效地实施应对策略。
影响拖欠10年工程款项回收的各种因素
在建筑工程行业中,经常出现工程款拖欠的情况,特别是那些已经拖欠了长达10年的工程款项,要追回它们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背后涉及到多种影响因子。
合同构成了整个项目的核心,合同的存在与否对工程款项的回收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合同,那么追回工程款项就像是在黑暗中探索,没有方向。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职责,那么很难证实这个项目是你所为,而对方也可以否认这个项目与你无关。我曾经看到过这样的情况:一个小包工头带领工人为一个小厂房进行装修,当时并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只是口头上说了几句。尽管工程已经完成,但老板拒绝承认,声称这项任务并非他们所为。小包工头四处寻找人解释,但由于缺乏合同这一硬性条件,一切都显得无济于事。
合同中的条款明确性同样至关重要。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含糊不清,例如关于工程款的支付方法、金额和时间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那么在追讨款项的过程中将会遇到很多困难。例如,在合同中只明确规定了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但对于每个进度应支付的金额并没有详细说明,这样对方就能以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进行解释,对此你也是束手无策。这就像是两个人下棋,规则都没有确定,下一步肯定会是混乱。
与工程款追回相关的证据同样是一个关键的影响因子。工程验收单可以视为一个工程的绩效报告,它表明该工程已经满足了特定的要求。往来的财务记录就像是记录资金流动的账本,可以清晰地展示双方的资金交易状况。如果缺乏这些确凿的证据,你声称对方欠你钱,而对方还指责你进行欺诈,那真是毫无根据。我有一位朋友,在进行工程项目时,验收单并没有妥善保存。当他后来去索要资金时,对方便指出工程存在问题,未能满足验收要求,因为缺乏验收单,这让我的朋友感到无法言喻的困苦。
对于欠款方的经济健康状况,我们也不能视而不见。如果欠款的一方已经背负着沉重的债务,面临破产的风险,那么即使你已经准备了所有必要的证据,追回工程款项仍然会变得更加困难。就像你走进一个空了的米缸取米,怎么可能还会有米给你呢。在这样的场景中,哪怕你赢得了官司,也可能因为对方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而无法支付款项。
除了上述因素,还存在其他几个要素。例如,考虑到当时的工程是否进行了转包或分包,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那么双方的关系将变得更为错综复杂,同时追讨款项的难度也将随之上升。举个例子,当地的建筑市场状况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果该市场出现混乱和监管不力的情况,那么拖欠工程款项的现象可能会更为普遍,并且追回这些款项的难度也将随之增加。
总体来说,如果想要追回拖欠了10年的工程款项,会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以便更有效地采取应对策略。
寻找一种可能的方法来追回拖欠的10年工程费用
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工程款拖欠长达10年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解决方案。以下列出了几种可能的方法以及与之相关的具体情况。
首先,进行协议谈判
流程:这条路径是最根本的。首先,施工方有机会直接与欠款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平和的态度阐述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和权利,并提出合适的偿还方案,如分期偿还等。
优势在于:成本极为经济,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并且双方能够维持一种相对和谐的合作关系,在解决各种问题的过程中也有可能持续合作。这就好比是邻居间出现了微小的分歧,坐下来深入交谈,避免破坏和谐。根据我个人的经历,曾有一个小规模的工程团队被欠下了工程款项。他们找到欠款方,告诉他们自己的工人正在等待工资来维持家庭的生计,这让欠款方非常感动,于是他们立刻支付了部分款项。
不足之处在于:完全依赖于欠款方的真诚和意向,若欠款方不履行承诺或完全没有偿还能力,进行协商可能仅仅是在浪费时间。
在存在长达10年的拖欠情况下,如果双方的关系原先是良好的,而欠款方仅仅面临暂时的资金周转问题,或者还涉及到一些人情因素,那么进行协商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选择。然而,如果欠款方表现出恶劣的态度或者有故意拖欠的历史记录,那么效果可能会不尽如人意。
二、进行调解
流程说明:您有权向专业的调解机构或行业协会等机构提交调解申请。这些组织将会指派专业的调解人员,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来提出一个相对公正的解决策略。
其优势在于:相较于协商,它具有更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调解流程也相对更为灵活,不会像诉讼程序那样僵化。它犹如一位经验丰富的资深中医,为双方之间的冲突提供了“辨证论治”的治疗方法”。
不足之处在于:调解的结果缺乏必要的执行力度,若欠款方不按照调解协议行事,还需要寻找其他方式来处理。
在存在长达10年的拖欠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希望解决问题,但又不愿意采取法律程序,那么调解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选择。尤其在建筑业中,行业协会在进行调解时,可能会参考行业内的某些传统做法和潜在规则,以更符合实际的需求。
第三点,关于仲裁的议题
流程说明:双方都应达成仲裁协议,若无,则应优先考虑达成仲裁协议。随后,将仲裁申请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该机构在接受申请后将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审查,这包括双方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步骤,最终将作出仲裁的决定。
优势在于:仲裁的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仲裁的流程是相对保密的,与诉讼的公开和透明度不同,这对于那些希望维护商业机密的公司是至关重要的。仲裁可以被视为一个“私有法庭”的审理过程。
不足之处在于:仲裁所需的费用相对较高,并且一旦裁决结束,如果对仲裁的结果感到不满,很难再进行调整。
当存在长达10年的拖欠时,如果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并期望迅速解决此问题,那么仲裁被视为一个切实可行的选择。然而,由于延迟的时间较长,收集和整理证据可能会变得相当困难,这可能会对仲裁结果产生不良影响。
第四点,关于诉讼
程序描述:首先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提出诉讼,一旦法庭接受,它会执行一系列流程,包括提交起诉书的复印件、法庭审判、双方的证据提供以及最终的法院裁决等。
优势在于:它拥有出色的执行能力,一旦胜诉,法庭能够采用各种策略迫使欠款者偿还债务,例如封锁资产或冻结账户等。
不足之处在于:所需成本较高,涵盖了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并且整个诉讼过程复杂且时间消耗较大。
当存在长达10年的拖欠时,若其他方法均不能解决此问题,那么提起诉讼将是最后的手段。然而,鉴于拖欠期限长达10年,我们需要特别关注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并可能需要出示证据来证明诉讼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断或中断的情况。
案例解析:
陆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30余年的丰富经验,得到了业内同行的一致认可。
2012年,60岁老当益壮的他,没有打算进入退休生活,而是仍在工程领域埋头苦干。
工程完工 拖延结算
这年春天,陆先生又承接了一个大项目:某建筑工程公司将其承包的煤矿项目中的发电机房、风井涵洞护坡、调度楼监控维修、炸药库维修工程、坑木加工房维修等工程分包给陆先生实际施工。
双方协商一致后,陆先生安排人员和机械进厂施工,通过严格的项目管理和对工程进度的精准把控,这个工程全部项目已经陆续于2012年10月—12月竣工验收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
工程完工半年时间过去了,陆先生迟迟没有收到工程款,他多次打电话向分包方项目负责人进行索要,可得到的回复却是“工程项目需要结算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可是自己的施工团队那么多工人眼巴巴等着发放工资呢,已经拖了半年多了,大家对此怨声载道!自己的处境十分艰难,但陆先生觉得再难也不能连累这帮同甘共苦、相识多年的工友们,所以他用自己的资金给大家发放了工资。
从此,陆先生踏上了催要工程款的艰辛之路,虽然孤身一人、力量单薄,但陆先生信心满满,认为自己是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但是,建筑工程公司一次又一次地搪塞与拖延支付工程款,让陆先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与无助!
尾款不付 领导离职
4年多漫长地催要工程款,陆先生的坚持不懈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17年1月,建筑工程公司委托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工程进行了工程造价鉴定,确认发电机房、风井涵洞护坡、调度楼监控维修、炸药库维修工程等工程审定结算造价合计为2095906.39元。
在陆先生的积极沟通下,工程验收单、工程造价咨询审定单、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报告等资料都已拿到。迫于工程资料都已完备的压力,建筑工程公司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但仍拖欠1875906.39元尾款未支付。
本以为工程结算后就能顺利拿到工程款,但建筑工程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近200万元的工程款让陆先生再次陷入困难的境地!经过陆先生向项目负责人一遍又一遍电话催付,对方仍拒绝支付!
时间又这样过了两年多,对陆先生来说,雪上加霜的是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突然无法打通!陆先生此时内心慌乱无比,项目负责人无故“消失”、不知去向,这笔工程款该找谁要呢?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200万难道要付诸东流了吗?
经过陆先生多方打探得知,原项目负责人已经离职,建筑工程公司称“因原负责人离职而未能核实工程具体施工情况”,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又增加了一个!因此支付工程款一事一直耽搁,中途更换领导这波操作更加大了催要工程款的难度!
委托律师 快速要回
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此时的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陆先生的耐心早已被消磨殆尽,他也折腾不动了,也想明白了,光靠一己之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专业人士来处理!
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在建筑工程的领域内,拖欠工程款被视为一个经常出现且难以处理的难题。深入了解与此相关的法律条文,尤其是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保障施工团队的权利是非常关键的。
首先,我们要讨论的是普通的诉讼时效。按照我国的《民法典》所述,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益保护的法律诉讼的有效期为三年。这表明,在工程款项被拖欠的情况下,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的那一天开始,施工方有三年的时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费用,当乙方意识到甲方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进行付款,并且自己已经达到了收款的条件时,他们就会开始计算接下来三年的法律诉讼时效。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中,时效的估算可能会有所差异。比如说,在出现诉讼时效被中断的情况下,诉讼时效的时长需要重新核算。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呢?正如施工方在这段时间内向欠款方提出过权益要求,如发出催款通知,或者欠款方之前已经承诺过还款,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法律诉讼的时效被打断。我曾经遇到过这样的工程团队,每当他们的工程款被拖欠时,他们都会每年向欠款方发送催款信,这导致了诉讼的时效性不断地被重新评估。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题目中所提及的10年的拖欠情况。这要求我们细致地判断是否已经超出了规定的时间限制。如果在这10年的时间里,没有出现任何可能导致诉讼时效被中断或暂停的情况,那么从外观上看,这已经超出了三年的诉讼时效。然而,如果施工方能提供特殊情况的证据,那么情况就需要另行考虑。例如,当施工方持续受到欠款方的欺骗或威胁,使其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法律诉讼的时效性可能会受到暂停。
此外,存在一种独特的合同形式,它可能对诉讼的时效性产生影响,即分期执行合同。假如工程款项是分阶段支付的,那么法律诉讼的时效性将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工程是分三个阶段进行付款的,而最后一个阶段是在工程完工后的第五年,那么诉讼的时效应该从这一年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工程开始时被拖欠工程款项的那一刻开始。
在建筑工程法律的专业范畴内,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及时效性的计算方式都表现出极高的精确性。当施工方遭遇工程款的拖欠问题时,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因为对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而错失了法律诉讼的时效性,那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就如同鸭子被煮熟后飞走了。因此,不管是建筑公司还是独立的施工人员,他们都应该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深入的了解,这样在面临工程款项拖欠的情况下,才能迅速并有效地实施应对策略。
影响拖欠10年工程款项回收的各种因素
在建筑工程行业中,经常出现工程款拖欠的情况,特别是那些已经拖欠了长达10年的工程款项,要追回它们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背后涉及到多种影响因子。
合同构成了整个项目的核心,合同的存在与否对工程款项的回收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合同,那么追回工程款项就像是在黑暗中探索,没有方向。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职责,那么很难证实这个项目是你所为,而对方也可以否认这个项目与你无关。我曾经看到过这样的情况:一个小包工头带领工人为一个小厂房进行装修,当时并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只是口头上说了几句。尽管工程已经完成,但老板拒绝承认,声称这项任务并非他们所为。小包工头四处寻找人解释,但由于缺乏合同这一硬性条件,一切都显得无济于事。
合同中的条款明确性同样至关重要。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含糊不清,例如关于工程款的支付方法、金额和时间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那么在追讨款项的过程中将会遇到很多困难。例如,在合同中只明确规定了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但对于每个进度应支付的金额并没有详细说明,这样对方就能以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进行解释,对此你也是束手无策。这就像是两个人下棋,规则都没有确定,下一步肯定会是混乱。
与工程款追回相关的证据同样是一个关键的影响因子。工程验收单可以视为一个工程的绩效报告,它表明该工程已经满足了特定的要求。往来的财务记录就像是记录资金流动的账本,可以清晰地展示双方的资金交易状况。如果缺乏这些确凿的证据,你声称对方欠你钱,而对方还指责你进行欺诈,那真是毫无根据。我有一位朋友,在进行工程项目时,验收单并没有妥善保存。当他后来去索要资金时,对方便指出工程存在问题,未能满足验收要求,因为缺乏验收单,这让我的朋友感到无法言喻的困苦。
对于欠款方的经济健康状况,我们也不能视而不见。如果欠款的一方已经背负着沉重的债务,面临破产的风险,那么即使你已经准备了所有必要的证据,追回工程款项仍然会变得更加困难。就像你走进一个空了的米缸取米,怎么可能还会有米给你呢。在这样的场景中,哪怕你赢得了官司,也可能因为对方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而无法支付款项。
除了上述因素,还存在其他几个要素。例如,考虑到当时的工程是否进行了转包或分包,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那么双方的关系将变得更为错综复杂,同时追讨款项的难度也将随之上升。举个例子,当地的建筑市场状况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果该市场出现混乱和监管不力的情况,那么拖欠工程款项的现象可能会更为普遍,并且追回这些款项的难度也将随之增加。
总体来说,如果想要追回拖欠了10年的工程款项,会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以便更有效地采取应对策略。
寻找一种可能的方法来追回拖欠的10年工程费用
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工程款拖欠长达10年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解决方案。以下列出了几种可能的方法以及与之相关的具体情况。
首先,进行协议谈判
流程:这条路径是最根本的。首先,施工方有机会直接与欠款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平和的态度阐述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和权利,并提出合适的偿还方案,如分期偿还等。
优势在于:成本极为经济,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并且双方能够维持一种相对和谐的合作关系,在解决各种问题的过程中也有可能持续合作。这就好比是邻居间出现了微小的分歧,坐下来深入交谈,避免破坏和谐。根据我个人的经历,曾有一个小规模的工程团队被欠下了工程款项。他们找到欠款方,告诉他们自己的工人正在等待工资来维持家庭的生计,这让欠款方非常感动,于是他们立刻支付了部分款项。
不足之处在于:完全依赖于欠款方的真诚和意向,若欠款方不履行承诺或完全没有偿还能力,进行协商可能仅仅是在浪费时间。
在存在长达10年的拖欠情况下,如果双方的关系原先是良好的,而欠款方仅仅面临暂时的资金周转问题,或者还涉及到一些人情因素,那么进行协商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选择。然而,如果欠款方表现出恶劣的态度或者有故意拖欠的历史记录,那么效果可能会不尽如人意。
二、进行调解
流程说明:您有权向专业的调解机构或行业协会等机构提交调解申请。这些组织将会指派专业的调解人员,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来提出一个相对公正的解决策略。
其优势在于:相较于协商,它具有更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调解流程也相对更为灵活,不会像诉讼程序那样僵化。它犹如一位经验丰富的资深中医,为双方之间的冲突提供了“辨证论治”的治疗方法”。
不足之处在于:调解的结果缺乏必要的执行力度,若欠款方不按照调解协议行事,还需要寻找其他方式来处理。
在存在长达10年的拖欠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希望解决问题,但又不愿意采取法律程序,那么调解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选择。尤其在建筑业中,行业协会在进行调解时,可能会参考行业内的某些传统做法和潜在规则,以更符合实际的需求。
第三点,关于仲裁的议题
流程说明:双方都应达成仲裁协议,若无,则应优先考虑达成仲裁协议。随后,将仲裁申请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该机构在接受申请后将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审查,这包括双方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步骤,最终将作出仲裁的决定。
优势在于:仲裁的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仲裁的流程是相对保密的,与诉讼的公开和透明度不同,这对于那些希望维护商业机密的公司是至关重要的。仲裁可以被视为一个“私有法庭”的审理过程。
不足之处在于:仲裁所需的费用相对较高,并且一旦裁决结束,如果对仲裁的结果感到不满,很难再进行调整。
当存在长达10年的拖欠时,如果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并期望迅速解决此问题,那么仲裁被视为一个切实可行的选择。然而,由于延迟的时间较长,收集和整理证据可能会变得相当困难,这可能会对仲裁结果产生不良影响。
第四点,关于诉讼
程序描述:首先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提出诉讼,一旦法庭接受,它会执行一系列流程,包括提交起诉书的复印件、法庭审判、双方的证据提供以及最终的法院裁决等。
优势在于:它拥有出色的执行能力,一旦胜诉,法庭能够采用各种策略迫使欠款者偿还债务,例如封锁资产或冻结账户等。
不足之处在于:所需成本较高,涵盖了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并且整个诉讼过程复杂且时间消耗较大。
当存在长达10年的拖欠时,若其他方法均不能解决此问题,那么提起诉讼将是最后的手段。然而,鉴于拖欠期限长达10年,我们需要特别关注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并可能需要出示证据来证明诉讼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断或中断的情况。
案例解析:
陆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30余年的丰富经验,得到了业内同行的一致认可。
2012年,60岁老当益壮的他,没有打算进入退休生活,而是仍在工程领域埋头苦干。
工程完工 拖延结算
这年春天,陆先生又承接了一个大项目:某建筑工程公司将其承包的煤矿项目中的发电机房、风井涵洞护坡、调度楼监控维修、炸药库维修工程、坑木加工房维修等工程分包给陆先生实际施工。
双方协商一致后,陆先生安排人员和机械进厂施工,通过严格的项目管理和对工程进度的精准把控,这个工程全部项目已经陆续于2012年10月—12月竣工验收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
工程完工半年时间过去了,陆先生迟迟没有收到工程款,他多次打电话向分包方项目负责人进行索要,可得到的回复却是“工程项目需要结算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可是自己的施工团队那么多工人眼巴巴等着发放工资呢,已经拖了半年多了,大家对此怨声载道!自己的处境十分艰难,但陆先生觉得再难也不能连累这帮同甘共苦、相识多年的工友们,所以他用自己的资金给大家发放了工资。
从此,陆先生踏上了催要工程款的艰辛之路,虽然孤身一人、力量单薄,但陆先生信心满满,认为自己是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但是,建筑工程公司一次又一次地搪塞与拖延支付工程款,让陆先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与无助!
尾款不付 领导离职
4年多漫长地催要工程款,陆先生的坚持不懈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17年1月,建筑工程公司委托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工程进行了工程造价鉴定,确认发电机房、风井涵洞护坡、调度楼监控维修、炸药库维修工程等工程审定结算造价合计为2095906.39元。
在陆先生的积极沟通下,工程验收单、工程造价咨询审定单、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报告等资料都已拿到。迫于工程资料都已完备的压力,建筑工程公司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但仍拖欠1875906.39元尾款未支付。
本以为工程结算后就能顺利拿到工程款,但建筑工程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近200万元的工程款让陆先生再次陷入困难的境地!经过陆先生向项目负责人一遍又一遍电话催付,对方仍拒绝支付!
时间又这样过了两年多,对陆先生来说,雪上加霜的是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突然无法打通!陆先生此时内心慌乱无比,项目负责人无故“消失”、不知去向,这笔工程款该找谁要呢?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200万难道要付诸东流了吗?
经过陆先生多方打探得知,原项目负责人已经离职,建筑工程公司称“因原负责人离职而未能核实工程具体施工情况”,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又增加了一个!因此支付工程款一事一直耽搁,中途更换领导这波操作更加大了催要工程款的难度!
委托律师 快速要回
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此时的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陆先生的耐心早已被消磨殆尽,他也折腾不动了,也想明白了,光靠一己之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专业人士来处理!
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