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个转包出去的,我为了找那个总包要钱去,我就让底下人给我多虚开了一些发票,我知道总包得肯定给我砍价,底下那帮人他们就想要按照那个发票那个钱管我要,我肯定不能给,给了我就亏的,但是我又知道他们这么开票是不对的,我现在怎么办?你有比如说一些通话的录音啊,除个别的有我微信聊天记录,那您可以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的这个架势来,你手里也是有证据的,再去跟他们谈一下这个事儿,但是这个行为确实是比较危险的,我建议还是先协商,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相对折中一点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还有一些那个那个劳务的,比如说你不是我工地,但我为了跟上面要钱,我就把你做到我的工人的那个表里面,然后你就管我要,然后就这种很多。
我在江苏这边吧,竣工了个活儿,还差170多万,两年多了还没给我有都经过验收吗?都交付都使用了,170万是属于尾款吗?还是属于质保金,都有到一块儿了,您是总包发包方,不给您支付,这对对对对,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呢?房子没卖出去,合同里面有约定,说是要在他们把房子卖出去之后才给我们付款吗?那倒没有,对呀,所以说他这样说肯定是没有道理的,他房子有没有卖出去,是不影响说是他给您付款这样的一个义务的,更何况如果他房子卖的多,他房子卖的好,他会多给您付吗?也不会啊。
浙江那边有个朋友,他给我介绍个活儿,他要居间费嘛,四个点也不低,50万我就打给他了,可是从去年到现在我还没进场呢,这钱我能要回来吗?当时你们没有签订比如说居间合同,或者说是这样的一个协议是吗?有他给我出了一份属于这个工程的一个介绍费,有写清楚吗?那倒没有,这根本没有这个项目吗?还是说有别人做了招标还没下来呢?更想要这个钱,还是更想做这个活儿?那上面人跟我说,好像中间出点什么问题,那个活儿可能不一定能拿得到手了,首先你可以报警试试啊,因为毕竟这个钱转给他是相当于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这个工程也并没有实质性的存在,我们可以把他往诈骗的这个方向来说,给到你的这个朋友一点心理上的压力,很有可能他出于对于这个事情的这个害怕,可能就给你了,再有一个呢,就是按不当得利啊,去起诉你的这个朋友。
我在河北那边呢,有个工程我是业主总包啊,他转包了几个,那分包生我去工地上,我偷摸看了一眼,他那材料,我感觉不是特别好,但都已经干30%了,到时候干完了我再验收质量,如果不合格不就晚了嘛,跟总包的这个合同里面有没有去约定禁止他再做转包或者分包这样的一个约定呢?正式合同肯定都有了的,按道理的话,应该是可以我们进行阶段性的这个验收的啊,因为作为业主嘛,肯定是要对这个工程的质量要做保证的,再有一个就是监理单位,其实这个时候就可以发挥作用了呀。
过滤,有粉丝问打官司要工程款,但怕对方没钱怎么办?这我得给你好好捋一捋了。工程行业里面有钱人分三种,第一种纸面财富,有结算资料,有工程,甚至有判决书,但是钱都没有收回来。第二种叫做显性财富,曾经赚到过钱,钱都在手里,有房产,有汽车,有不动产,有产业是吧,都在自己名下,或者在老婆的名下。第三种呢,就是隐形的财富,就是我也有钱,我也有资产,但是都不在我名下,都在我的七大姑八大姨,亲朋好友,子女父母名下,但是你看我过得非趁,但是你要跟我打官司呢,我没有什么钱,他提前做了一些风险转移,所以现在很多工程老板一来都是好几个案子,好几个项目,都在头疼先动哪一个,因为都动,诉讼成本也会高,但是动谁谁能实际拿回钱呢?所以就得优先做被调,还得找对方的破绽,不然愣头青似的打官司,只会越打越赔。
过滤,有粉丝问,工程款欠5年了,要打官司吗?我是这么想的,不管欠了多久啊,这都不是打不打官司的必要条件,而你做工程就要奔着打官司收场的心态才是必要的。听起来很绕口啊,什么意思呢?工程里面是最不讲诚信的地方,没有任何一个做生意的老板在一开始跟别人做生意的时候就想着我要跟你打官司,这样的人是非常少的。但是工程领域又必须这么想,从一开始我进场勘验、签合同到最后施工的过程,我就要想,我最后可是要跟你打一场官司的,要以这样的一个标准来要求自己,整个的这个洽商啊,签约呀,施工管理,因为工程里面不存在信用,没有道义,没有诚信,这里面从上往下吃过程中有很多的灰色利益在你在这么个乱局当中,你想要存活下来,意识、技术手段缺一不可,一开始就奔着打官司的标准去。我的证据资料就会。
非常的齐全,我知道拿捏到什么痛点,拿捏到什么筹码,什么时机谈判,什么时机诉讼,什么时机保全。所以搞工程首先自己不能太善良,所以打不打官司不重要,你手里有什么呢?
过滤,有粉丝问要工程款打官司伤了关系怎么办?那我给你分析分析哈,工程老板都喜欢谈关系,但是我们2万个成功案例,没有一个是靠关系把钱给拿回来的。靠关系的老板要工程款都是三种心态,第一个呢习惯,这么多年都是靠关系过来的,以前也是关系到位,款项到位。第二个害怕,害怕得罪人,以后接不到项目。第三个就是面子,我打官司会不会给领导添麻烦了呢?很多工程老板干到最后就是建设行业的慈善家,活雷锋啊,上下吃饱,自己受苦。所以你看第一个习惯问题,以前领导是一言九鼎,现在啥气候了,有事儿都往后退呀,谁敢冒头呢?所以大家都是集体决策都签字,最好法律顾问也到我单位来签个字,证明这个东西是合理的,是正确的,还有法律上论证一下,大家都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第二个呢,就是害怕,害怕打了官司,最后对方不给你项目了,很多这个甲方他就是这么忽悠你。
老王,这个就算了吧,你就吃点亏,让个8001000万的啊,下个项目补给你,然后你发现赚钱的项目都在他亲戚朋友那儿,你一直干一直亏。第三个呢,就是面子问题,觉得都是好朋友了,当初照顾了你,给了你项目,伤了人脉和气面子,那我问问你,下面的人堵着大门口要钱的时候,你的面子呢?被下游起诉的时候,你的面子呢?记住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但凡真给你面子,也不会这么拖着你。所以这三点您是哪种心态呢?
我一兄弟,他给我顶账,给我顶了一辆车,车值70多万,然后后来我去卖这车才发现是个事故车,不值那么多钱,但是我当时为了快点拿钱,欠条我就签字就给毁了,出了这事儿,您跟您哥们儿再去说过这个事儿吗?我跟他说个屁,我快气死了,没说是对的哈,隐房打草惊蛇,因为毕竟你们签的这个以车抵债的这样的一个协议,签的不清不楚的,也没有说清楚这个车到底是怎么样一个车,那你的兄弟还不知道,你已经知道了这个事儿,假装心平气和的先跟他打个电话,问问他这个车的事情,看他怎么说,不要太明显的啊,就像平时唠家常一样,问问这个车,比如说他之前有没有出过什么事故啊,您要去问问他这个车是怎么来的呀,等等这些,看看他对于这个车是怎么评价的,然后一定要记得做一个录音,这个就可以作为我们后期一个重大误解的事由了。
这是一个很悲伤的事儿,那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也就是向检察院去申请抗诉,但是这个抗诉啊,它的成功率比再审还要低很多,也就是说这个事儿啊,约等于是没戏了。所以说在这里呢,也要提醒各位工程人,这类型的案件我们一定要先胜后战,你去盲目的诉讼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我们呢,有2万多个成功的案例,可以知道对方的弱点在哪儿,也能帮你从你的案件当中找到让你快速拿回工程款的方式,点这儿我来帮你拿回工程款。
我们在山东那边接了个活儿,盖体育场,干一半儿业主给我们踢出去了,说什么用地规划的问题,现在又改成展览馆,下一波班组又进来了,然后又开始重整地基,相当于跟我们前面的活儿推了,退场之前有去跟他谈过,说那我们现在干的这些工程怎么来处理,没稀罕,这个现在第三方是已经经常开始干活了吗?对,干了多长时间,半个多月了,之前的这些工程是被拆除了吗?他没让我进去再看,无论如何是要跟甲方先把我们做了多少工程的这个工程量先给确认下来的,因为这个工程款可能因为你们现在存在争议,可能很难谈妥,再找对方去谈一谈啊,或者说是想尽办法尽到场地里面,把我们的做的这些工程量做一个拍照留存,然后做一下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