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里有粉丝问,工程纠纷必须打官司吗?其实打不打官司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怎么通过不打官司的方法把钱给要回来。我知道为什么工程老板们都不爱打官司,甚至是拒绝的,因为工程老板们吃的就是关系,打了官司不一定赢,赢了不一定能拿回来钱。你让一个常年靠关系吃饭的人去理解法律法条的深刻,再耗费3年左右的时间,在工程老板眼里就是高风险低回报了。尤其是在北京朝阳某院,排案子都排到6位数了,你说你光整理证据到立案得多久呢?所以我们为什么要设置一个由退下来的某官带领的调解团队,就是我两三个月谈判施压就把钱给你拿回来,这不香吗?目前有6成都是不需要开庭就能把钱拿回来的,就是不打官司就帮你把这事儿给解决掉,你得会去谈判呀,所以说他不是打打杀杀的过程,就是你得有谈判的筹码,你手里有什么筹码让对。
不害怕让对方有压力,筹码的事儿我后面会讲到,先让这个粉丝把材料发过来,咱们先梳理一下案情。
这是我每次讲课的地方,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这个讲座呢,我们已经开展了142期了,平均每月一期,每一期呢两个小时左右,我们会讲20多个要回工程款的方法和要回工程款的工具。每次来这儿的二三十个建工老板中,会有那么一些人通过这些方法避免了自己踩坑,或者说通过和解拿回了他的工程款。如果你也想学会这些方法,点这儿我可以一对一的教你。
过滤,有粉丝问,工程款欠5年了,要打官司吗?我是这么想的,不管欠了多久啊,这都不是打不打官司的必要条件,而你做工程就要奔着打官司收场的心态才是必要的。听起来很绕口啊,什么意思呢?工程里面是最不讲诚信的地方,没有任何一个做生意的老板在一开始跟别人做生意的时候就想着我要跟你打官司,这样的人是非常少的。但是工程领域又必须这么想,从一开始我进场勘验、签合同到最后施工的过程,我就要想,我最后可是要跟你打一场官司的,要以这样的一个标准来要求自己,整个的这个洽商啊,签约呀,施工管理,因为工程里面不存在信用,没有道义,没有诚信,这里面从上往下吃过程中有很多的灰色利益在你在这么个乱局当中,你想要存活下来,意识、技术手段缺一不可,一开始就奔着打官司的标准去。我的证据资料就会。
非常的齐全,我知道拿捏到什么痛点,拿捏到什么筹码,什么时机谈判,什么时机诉讼,什么时机保全。所以搞工程首先自己不能太善良,所以打不打官司不重要,你手里有什么呢?
我们在山东那边接了个活儿,盖体育场,干一半儿业主给我们踢出去了,说什么用地规划的问题,现在又改成展览馆,下一波班组又进来了,然后又开始重整地基,相当于跟我们前面的活儿推了,退场之前有去跟他谈过,说那我们现在干的这些工程怎么来处理,没稀罕,这个现在第三方是已经经常开始干活了吗?对,干了多长时间,半个多月了,之前的这些工程是被拆除了吗?他没让我进去再看,无论如何是要跟甲方先把我们做了多少工程的这个工程量先给确认下来的,因为这个工程款可能因为你们现在存在争议,可能很难谈妥,再找对方去谈一谈啊,或者说是想尽办法尽到场地里面,把我们的做的这些工程量做一个拍照留存,然后做一下公证。
一年下来差不多要结几百个案件啊,就是这种很正常很正规的这种建设工程类的案件,这两年明显是多了的啊啊,因为口罩时期大家也都知道,各种各样的原因,反而是造成纠纷更多了叭,如说那段时间啊呃,一些材料上下的一些波动啊,一些政策原因,或者说一些非呃人力所导致的一些停工,窝工,工期的一些延长啊,其实这些损失都是纠纷的导火索啊,所以说纠纷非常明显是上升了的。
关于工程款拖欠为什么不敢打官司?因为大部分的老板呀都不懂法,尤其是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对于老板们都是黑匣子,他们不知道律师在干嘛,这是个很严重的信任问题。我们为了让老板们放心,是有专门的客户系统、办案系统,50多万个案情全部电子存档,保障团队中每一个律师都能准确的配合您的案件。我们有自研的小程序,可以让当事人看到案件进展到每一个环节,专门建立案件群,从主任到开庭律师到执行团队都在这个群里。我们有调解中心,还有大数据平台的同案搜索,提高每一场诉讼的胜率。如果你想放心的委托,如果你想在家就能知道你的律师都在为你做什么,可以点这儿来体验一下。
浙江那边有个朋友,他给我介绍个活儿,他要居间费嘛,四个点也不低,50万我就打给他了,可是从去年到现在我还没进场呢,这钱我能要回来吗?当时你们没有签订比如说居间合同,或者说是这样的一个协议是吗?有他给我出了一份属于这个工程的一个介绍费,有写清楚吗?那倒没有,这根本没有这个项目吗?还是说有别人做了招标还没下来呢?更想要这个钱,还是更想做这个活儿?那上面人跟我说,好像中间出点什么问题,那个活儿可能不一定能拿得到手了,首先你可以报警试试啊,因为毕竟这个钱转给他是相当于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这个工程也并没有实质性的存在,我们可以把他往诈骗的这个方向来说,给到你的这个朋友一点心理上的压力,很有可能他出于对于这个事情的这个害怕,可能就给你了,再有一个呢,就是按不当得利啊,去起诉你的这个朋友。
我在河北那边呢,有个工程我是业主总包啊,他转包了几个,那分包生我去工地上,我偷摸看了一眼,他那材料,我感觉不是特别好,但都已经干30%了,到时候干完了我再验收质量,如果不合格不就晚了嘛,跟总包的这个合同里面有没有去约定禁止他再做转包或者分包这样的一个约定呢?正式合同肯定都有了的,按道理的话,应该是可以我们进行阶段性的这个验收的啊,因为作为业主嘛,肯定是要对这个工程的质量要做保证的,再有一个就是监理单位,其实这个时候就可以发挥作用了呀。
这是一个很悲伤的事儿,那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也就是向检察院去申请抗诉,但是这个抗诉啊,它的成功率比再审还要低很多,也就是说这个事儿啊,约等于是没戏了。所以说在这里呢,也要提醒各位工程人,这类型的案件我们一定要先胜后战,你去盲目的诉讼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我们呢,有2万多个成功的案例,可以知道对方的弱点在哪儿,也能帮你从你的案件当中找到让你快速拿回工程款的方式,点这儿我来帮你拿回工程款。
我挂靠的人家已经交付了发包,那边跟我说是不给票,他不给我打款,挂靠公司那边说是不给打款不给票,两边互相踢皮球,合同里面有没有去约定说是先票后款还是先款后票啊,没有约定,这个实在解决不了,互相都怕对方不讲信用的话,可以让法院来出一个调解书,我们可以约定好,约定清楚开票的一个时间和付款的一个时间,或者说让挂靠公司把票开好了,我们跟挂靠公司的人一起啊,拿着这个票到他们公司去付了款,确定付款之后再给他,你们律师做个见证是吧?对,我们可以出面帮您再去写点协调。